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安全技術檢驗大綱
一、總則
(一)本大綱規(guī)定了勞動部門和使用單位進行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安全技術檢驗的基本內(nèi)容、要求和方法。
(二)本大綱適用于特殊檢驗和定期檢驗。新安裝、大修、改造、停用后重新使用、重大設備事故和遇四級以上地震后的設備檢驗為特殊檢驗。每年進行一次的周期性檢驗為定期檢驗。
(三)檢驗部門必須遵守本大綱所規(guī)定的檢驗內(nèi)容與檢驗方法。但是不排除采用更先進的,精度更高的檢驗方法。
(四)勞動部門的檢驗是監(jiān)督性質(zhì)的檢驗,檢驗時首先應檢查企業(yè)的自檢情況,其檢驗應在企業(yè)自檢基礎上進行。使用單位除每年進行定期檢查外,還應自行制定月檢和日檢項目,保證設備安全可靠地運行。
(五)勞動部門授權的檢驗員有權要求受檢單位提供有關技術資料,要求相關的專業(yè)人員到現(xiàn)場配合檢驗,必要時有權要求受檢單位拆卸某些部件等提供檢驗。當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檢驗本大綱未做規(guī)定的相關項目或終止檢驗。
二、檢驗結果及結論用語的填寫
(一)檢驗結果的填寫
檢驗報告書中每個檢驗項目的“實測”欄和“檢驗結果”欄的填寫,應符合下列要求:
1.“實測”欄應填寫實際檢驗數(shù)據(jù);無數(shù)據(jù)要求的可根據(jù)現(xiàn)場檢驗情況填寫必要的定性詞,如“運行平穩(wěn)”、“稍有滲漏”等;如遇有特殊情況,可填寫“因……(原因)未檢”、“無此項”、“待檢”、“見附頁”等。
2.各項的“檢驗結果”欄,應根據(jù)檢驗結果對照有關標準判定后,填寫“合格”或“不合格”。
3.“檢驗內(nèi)容與要求”欄若含有多項內(nèi)容,而檢驗結論不同時,“檢驗結果”欄應填寫“××項合格”,其它“不合格”或“××項不合格,其它合格”。并在《檢驗原始記錄》中詳細記錄各項檢驗結果。
(二)結論判定條件及結論用語的填寫
檢驗結論規(guī)定為“合格”、“基本合格”、“整改后復檢”、“停止使用”四種。
1.結論判定條件
(1)合格結論的判定條件為:被檢項目全部合格、無缺陷。
(2)基本合格結論的判定條件為:多數(shù)項目檢驗合格,設備能保持安全運行,但存在一般缺陷。
判定原則:安全保護裝置(設施)合格,其它故障和缺陷不會造成人員傷害。整改項目不多于5項。
(3)整改后復檢結論的判定條件為:設備存在嚴重缺陷,繼續(xù)使用將影響正常運行,或可能造成事故。
判定原則:安全保護裝置(設施)不合格,梳齒板破損、扶手裝置、扶手帶存在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的缺陷。
(4)停止使用結論的判定條件為:設備存在重大缺陷(隱患),已不能維護正常運行,隨時可能發(fā)生事故。對二次復檢仍不合格的設備,亦應判定為“停止使用”。
判定設備“停止使用”時,應將檢驗報告書(副本)提供給勞動部門的安全監(jiān)察機構,以便向被檢單位發(fā)出安全監(jiān)察指令。
2.結論用語的填寫
(1)合格結論。報告書中《檢驗結論》欄的填寫用語為“合格,可以使用”。
《審核》欄的填寫用語為“同意檢驗結論,可發(fā)證”。
(2)基本合格結論。報告書中《檢驗結論》欄的填寫用語為“基本合格,存在缺陷應整改,可以使用”。
《審核》欄的填寫用語為“同意檢驗結論,可發(fā)證”。
(3)整改后復檢結論。報告書中《檢驗結論》欄的填寫用語為“存在嚴重缺陷,應立即整改,此期間可監(jiān)護使用,整改后復檢”。
《審核》欄的填寫用語為“同意檢驗結論”。
對于復檢后達到合格或基本合格條件的設備,應分別在《復檢結論》欄按合格或基本合格結論用語填寫;《審核》欄的填寫用語為“同意復檢結論,可發(fā)證”。
(4)停止使用結論。報告書中《檢驗結論》欄的填寫用語為“有重大缺陷,應立即停止使用,修理后復檢”。
《審核》欄的填寫用語為“同意檢驗結論”。